2015年4月1日 星期三

「環境教育4小時」輔導說明會開跑

「環境教育4小時」輔導說明會開跑

  記者吳思怡/報導
  花蓮縣環保局配合環境教育法第19條機關、公營事業機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百分之五十之財團法人,應於每年1月31日以前訂定環境教育計畫並推展環境教育,所有員工、教師、學生均應於每年12月31日以前參加四小時以上環境教育,並於翌年1月31日以前,以網路申報方式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報當年度環境教育執行成果,於本年度共規劃3場次輔導說明會。
  本年度三場次「環境教育4小時」輔導說明會,第一場次將在4月2日(星期四)上午10時30分至下午13時30分,於花蓮縣環境永續教育中心集賢館(花蓮市中美路68號)舉行,另兩場次預計7月中旬於鳳林國小、10月上旬於玉里國中辦理。本次課程邀請環資國際有限公司戴士恩擔任講師,教授「環境教育管理資訊系統」線上操作說明,能針對法規及申報作業撰寫有充分解釋,俾利環境教育法推動,歡迎各機關踴躍報名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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