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27日 星期五

原住民族創意產業補助 3月1日開始申請

原住民族創意產業補助 3月1日開始申請

本報新聞中心/報導
  原住民族委員會為促進原住民族影視及音樂文化創意產業之發展,培育文化創意人才,製作具原住民族歷史、文化、藝術內涵及市場價值之作品,特修訂原住民族影視音樂文化創意產業補助要點,104年度受理申請期間自3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原民會表示,修正後之補助項目包括原住民族電影片劇本開發、新製原住民族電視節目、現有電視節目新增原住民族相關單元、原住民族紀錄片製作及行銷、原住民族音樂創作、錄製及行銷及原住民族影視及音樂作品創意行銷等6大類,補助金額60萬至300萬元。
  原民會主任委員林江義指出,本次修正要點的目的是為了發掘具有市場潛力的原住民族影視音樂作品,並透過多元行銷,發展具有原住民族美學的文化創意產業。
  民眾欲詳知相關規定,可至原民會網站(www.apc.gov.tw)/法規查詢項下下載,並踴躍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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